当给设备安装电池时,应考虑到易于检查维护和更换,并且安装在尽可能低的位置。尽管VRLA电池可任意放置使用,但倒置充电还是应该避免的。当电池倒置过充时,有可能发生电解液从安全阀处渗漏出来。
(2) 注意电池连接件的材质和形状,并注意连接件与电池、连接件与用电设备之间的接触程度。接触的好坏也将影响电池特性。
(3) 理士电池应固定在设备上,不得自由移动,避免没必要的振动和撞击。电池未固定好,有可能造成电池损伤,或降低连接处的导电性能。
(4) 避免将电池放置在能产生热源的仪器旁(例如变压器)。当将电池置于能产生热源的仪器旁,电池内温度将会上升,从而缩短电池寿命或产生所谓的“热失控”。“热失控”常常发生在采用较高的充电电压和(或)在较高的环境温度下进行充电时,充电电流逐渐增大,再次造成电池内温度上升,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,终导致电池报废。
(5) 不要将电池放置在能产生火花的仪器旁(例如开关和保险丝),也不要将明火移近电池。当电池过充时能产生易燃气体,火花将会引爆易燃气体。
(6) 当使用多只电池时,首先将电池之间连接好,然后再连接电池与充电器或负载,要注意电池的正极与充电器或负载的正极相连接。假如电池的极性与充电器的极性或负载的极性相反连接, 有可能产生、失火或者损坏设备,严重者能伤及人身安全。
(7) 电池与用电器之间的导线应有足够的绝缘和阻燃性。假如绝缘性不强,短路(或过流)放电产生的热量有可能造成烧焦,冒烟或失火。严重者有可能产生电击伤。
(8) 当数量较多的电池串联连接时,要注意高压。
(9) 不要弯曲端子,尽量不要在端子上直接焊接,当焊接不可避免时,请先与我公司联系。
(10) 当电池与充电器或和负载连接时,应先断开电路。
(11) 不得将电池放在密封容器中,当将电池放在容器、包、袋等类似物品中,必须留有排气孔。当电池过充时,将产生的易燃气体有可能引起
三、理士蓄电池补充电
当电池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,由于自放电,电池容量必然损失,有必要在使用前,将电池充足电。未进行有效的充电或严重过充,都将影响电池输出容量。电池使用前应该进行补充电,补充电参数如下:
充电方法 充电参数〔在 25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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